我国明年起全面停止死囚器官捐献 自愿捐献成**渠道

2014-12-08 佚名 观察者网

在12月3日召开的中国医院协会OPO联盟昆明研讨会上,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院协会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联盟(中国医院协会OPO联盟)主席黄洁夫正式宣布:从2015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将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 明年起,我国将全面停止死囚器官捐献 据黄洁夫介绍,我国目前每年约有30万患者急需器官移植,

在12月3日召开的中国医院协会OPO联盟昆明研讨会上,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院协会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联盟(中国医院协会OPO联盟)主席黄洁夫正式宣布:从2015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将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


明年起,我国将全面停止死囚器官捐献

据黄洁夫介绍,我国目前每年约有30万患者急需器官移植,但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为1万余例。现阶段我国的公民身后器官捐献率仅约0 .6/100万人口,是世界上器官捐献率最低的国家之一。而西班牙的公民身后器官捐献率为37/100万人口。“不可否认的是,目前在国内除了传统思想导致人们对器官捐献热度不高以外,人们对于器官捐献是否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忧虑,也成了中国器官捐献事业发展举步维艰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本次会议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2日,全国共累计实现公民逝世后捐献2948例,累计捐献器官7822个。“2010年至2013年间共捐献了1448例,但今年已经有1500例。”黄洁夫说,2014年至目前,器官捐献量已超过往年的总量,“我相信器官捐献的形势将越来越好。”

严重供需矛盾需法治建设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局长王羽曾介绍,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开始于上世纪60年代,经历了初期的尝试、中期的停滞以及现在的快速发展,其道路坎坷不平。目前,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总量居世界第二,国际上能开展的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在我国可以全部开展,同时,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

王羽指出,器官移植来源问题,是中国器官移植事业发展的最大阻碍。据统计,我国器官需要数量与供给数量的比例为30:1,由于供需矛盾而引起的非法器官买卖和移植给器官移植行业带来不利的影响。“近年来,我们遏制了违法违规的活体移植现象,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黑中介组织和移植机构仍然在铤而走险。此外,行业内从业人员法律人士意识淡薄,政策落实不到位,OPO管理不规范。”

2011年11月,黄洁夫曾在《柳叶刀》杂志上发文直言不讳地承认,中国在器官移植手术时,的确存在使用死囚器官的现象;因监管不严,中国也存在“非法器官交易”和“移植旅游”等问题。事实上,器官和人体组织应该遵循自主捐献并免于强迫的原则。这一原则在2008年5月达成的伊斯坦布尔宣言中有明确表述,而世界卫生组织对这一原则的肯定已长达25年,最近一次是在2010年5月的第63届世界卫生大会决议中,该决议由所有成员国通过,包括中国。

“为此,我们将建设全面立体的人体器官移植评价与监管体系,对有资质进行器官移植的医院、医生的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同时将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买卖人体器官、私下分配、移植死囚器官等行为。继续推动器官捐献工作,加强OPO规范化建设,完善中国器官移植和分配共享以及计算机系统,加强人体捐献器官的获取和分配管理。”王羽如是表示。

公民自愿捐献器官是唯一选择

“公民自愿捐献是中国器官移植事业唯一的选择。”黄洁夫表示,“这样我们才能够在中国立住脚,才能在世界立住脚,才能真正受政府肯定,才能真正受老百姓欢迎。”

“随着中国走向法治化的改革进程,器官移植事业必须将走向法治,走向国际化。”黄洁夫表示,预计2014年中国公民器官自愿捐献率达到百万分之一,目前最发达的国家器官捐献率达到百万分之四,“不法交易、死因器官将一个敬畏生命与爱心救死扶伤的事业带入了一个灰色地带,中国器官移植医生渴望改革,国际社会也非常支持中国器官移植改革,爱心、奉献、慈悲、救人也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能够为中华民族实现中国梦作出重大贡献。”

器官移植改革迈向法治


目前,我国初步建立了客观公正、符合伦理的器官移植体系,实现了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器官历史性的突破。

2013年8月,《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发布。这一规定明确要求,建立区域性的器官获取组织(OPO),器官捐献、分配过程强制使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

2013年11月,黄洁夫在杭州召开的中国器官移植大会上宣读了“杭州决议”。决议要求,全体器官移植医务工作者严格遵守《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框架下颁布的政策和措施;要求所有的器官移植医院必须确保符合医学伦理的器官来源、遵循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的中国三类标准流程。

2014年3月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红十字总会共同成立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旨在对中国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管理工作进行顶层设计,拟定了相关政策和措施。

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郝林娜在会上表示,器官捐献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有很强的法律性和政策性,人文性,也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目前在我国开展全新的工作,法律制度、政策支撑、财力保障、社会宣传、部门配合、专业队伍建设、公民意识提高等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13亿人口的大国,仅仅只有3万人报名登记。“而我们的目标是1亿人。”

据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共有169家有用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可以依法依规获取器官,并开展心脏、肺脏、肝脏、肾脏等器官的移植手术。“国家每年有近30万器官衰竭的病人等待救命。但是器官移植需要一个可供移植的器官。所以器官移植的进步,不仅是医疗卫生体系的进步,而是整个国家司法体系和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黄洁夫表示。

据媒体报道,目前,广东、北京、浙江等38家大型器官移植中心已经停止使用死囚器官。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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