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立法进程仍缓慢
2013-11-25 佚名 健康报
中国签署控烟《公约》已整整10年,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及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日前在京举行中国签署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沙龙活动。参与沙龙活动的专家学者对我国控烟立法进程缓慢表示失望,呼吁政府为国民健康考虑,在控烟上真正做一回得罪企业、得罪GDP的“恶人”。 只在两类公共场所禁烟说不过去 笔名“十年砍柴”的知名专栏作家李勇认为,如今社会对于公共场所吸
中国签署控烟《公约》已整整10年,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及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日前在京举行中国签署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沙龙活动。参与沙龙活动的专家学者对我国控烟立法进程缓慢表示失望,呼吁政府为国民健康考虑,在控烟上真正做一回得罪企业、得罪GDP的“恶人”。
只在两类公共场所禁烟说不过去
笔名“十年砍柴”的知名专栏作家李勇认为,如今社会对于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宽容,控烟氛围逐渐浓厚,人们拒绝二手烟的权利意识正在增强。但要使公众健康免受二手烟伤害,单靠自律和道德约束还远远不够,立法保障才是更为有效的方法。
但是,目前我国控烟地方立法成果难让人满意。过去几年内,出台人大批准的控烟地方法规的,只有上海、杭州、哈尔滨、天津、广州、兰州、青岛、深圳等城市;北京、鞍山、银川、唐山和克拉玛依等城市出台了市长令,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沈阳等10个城市正在推进地方立法。
全球控烟研究所中国分中心主任杨功焕介绍,2012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缔约国进展报告显示,在109个公约生效满5年的国家中,45个在16类场所中禁烟,29个在11类~15类场所中禁烟,24个在6类~10类场所中禁烟。而中国只在医疗和教育系统禁止吸烟,“只能得个可怜的低分,实在说不过去”。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黄金荣认为,公共场所控烟的全国立法非常重要。地方各自立法从法律角度来说有一点浪费,因为每一次立法都需要很大的成本。
据悉,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法制办在积极推进国家级的无烟环境立法,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已列入国家“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
二手烟暴露防不胜防
一直以来,烟草业都在试图推动“适应”吸烟者的政策,如指定吸烟室(区)。这些适应性政策允许吸烟者继续在公共场所内吸烟,因此不能彻底保护人们免受二手烟暴露的危害。
据介绍,即便是通风的指定吸烟室也不能保护人们免受二手烟之害,因为烟雾不可避免地会泄露到非吸烟区。通风不会消除二手烟,工作人员仍需进入房间提供服务。北京的空气质量研究表明,设立指定吸烟区的餐馆与实施100%无烟政策的餐馆相比,空气中的颗粒污染物数量高出两倍多。
与会专家表示,应遵照《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8条规定,推动在特定空间或环境完全消除吸烟和烟草烟雾,以建立100%的无烟环境,而不是使用技术方法防止人们接触烟草烟雾。
现有法律难以约束广告促销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许桂华在会上介绍了2009年和2013年控烟协会对烟草广告赞助促销的监测数据,从两次数据的对比来看,烟草赞助的活动数量翻了近一倍,赞助区域从15个省上升至22个省。新媒体成为烟草广告促销的新阵地,互动成为主要宣传手段。
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于秀艳表示,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对烟草制品广告的禁令仍不全面,虽然在电视、印刷品等传统媒体上的烟草广告已在立法中被明令禁止,但尚未禁止烟草产品的户外广告和销售点广告,且新媒体也不在现有法律的约束范围内。“现在,世界上已经有57个国家通过法律明文禁止利用销售终端做烟草广告,而我国目前在烟草专卖店和烟摊等销售终端做烟草广告的情况已经越来越普遍,有必要尽快在《广告法》中予以明确禁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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