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五千,吊销行医资格,合不合法?律师有话说
2017-09-20 熊文爽 医师报
9月15日,上海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将执行上海卫计委发布的《上海市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规定》,医务人员收受商业贿赂价值不等,将受到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规定》提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或2次以上收受商业贿赂、主动索取商业贿赂,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给予解聘处理,涉及医师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而收受商业贿赂价值在1000元以上、不满5
作者:熊文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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