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卫生院转诊,村医有话说!

2017-10-09 呼延雨 基层医师公社

“叶医生,你这个月的上转病人只有2个。从一月份到八月份你总共才上转了21个人,离考核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要注意,否则年终考核要扣分的!”卫生院的一位领导在辖区内的村医工作会议上说。


“叶医生,你这个月的上转病人只有2个。从一月份到八月份你总共才上转了21个人,离考核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要注意,否则年终考核要扣分的!”卫生院的一位领导在辖区内的村医工作会议上说。

“领导!到昨天为止,我一共向卫生院上转病人33个,我自己都有登记的。可是到卫生院来的只有21个人,病人不到卫生院来,我们也没有办法!”叶医生无奈地说到。

“是呀!是呀!病人不来,我们也没有办法。”一同到会的乡村医生齐声附和着。

“大家静一静!转诊确实比较难!不管怎么样!这是考核目标,一定要完成!因为上级也是这样要求卫生院转诊病人的!只是辛苦大家多想想办法!拜托大家了!完不成考核指标,大家的日子都难过!”

这是一家卫生院在开乡村医生月会时的一个场景。估计不少村医朋友们都有过同样的经历吧!

按照双向转诊的设计:下面医疗机构看不了的病人转到上级医院去,上面医院看过的稳定期的病人转到下级基层医疗机构。

可是关于转诊的流程、转诊的对接方式等等都是空缺。上转是乱糟糟、下转更是少之又少!

也就是说现阶段双向转诊实际上是中听不中用,纯粹流于形式!甚至出现造假应付考核的现象!

村医对转诊存在不少困惑

说实话,乡村医生对双向转诊有一肚子的话要说:

卫生院要求强制转诊有抢生意的嫌疑

卫生室的就医人群是常见病、多发病尤其是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的门诊治疗患者;而卫生院的主要服务对象也是这些人群。

区别是卫生院拥有化验、影像等辅助检查设备,这方面强于卫生室。

卫生院有政府财政支持,而村医则是靠提供诊疗服务来获得一定的收入。将自己的病人转给卫生院,肯定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现在不管是否符合转诊要求,只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一定要求村医将病人转诊到卫生院,似乎有抢卫生室村医生意的嫌疑!

转诊与村医的诊疗权有冲突

实际上,在日常的诊疗工作中,村医不时会碰到需要转诊的病人。这时候,乡村医生肯定会建议病人转到上级医院去诊治。

一般的村医都会根据病情的要求建议病人到相应级别的医院去诊治。但是现在受制于双向转诊的有关要求,只能建议病人转到卫生院。

卫生院能诊治还好,如果卫生院也吃不消,病人再转到上级医院去,被病人及家属指责的往往是村医!

也就是说,这时候村医正常的诊疗权让位于转诊规定的诊疗,对村医来讲是对自己专业能力的一种否定!其中的滋味可想而知!

转诊与病人的自主就医权有冲突

病人到村卫生室就医,有时村医因受到医疗条件和业务能力的限制不能为病人解除疾病的困扰,一般会按照上级规定将病人转诊到卫生院。

但是病人是否接受村医的转诊建议又是另外一回事。因为这涉及到病人的个人认知、经济条件好坏、病情轻重、家属配合与否等一系列复杂的因素。

尤其是村医只有建议转诊权,而没有强制转诊到某一家医院的权限,强行转诊会侵犯病人的就医权!

这也暴露出我国现行的双线转诊制度存在的一个重要的问题:不具备强制性!

这种不具备强制性的双线转诊建议,病人可以听也可以不听。这显然不是卫生院转诊规定可以解决的,而是要通过医保运行体系、医疗诊治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等一系列政策综合调整才能实现的!

卫生室:该转诊一定要转诊

不过,话会说回来,我们村医在行医过程中也有几个方面的事情要注意:

一是千万注意超过自己注册诊疗范围的病人不要看,一定要及时转诊!

为了一点经济利益,一旦出事不仅要赔付,还要被有关部门查处。

不管是按照《执业医师法》管理的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还是按照《乡村医师管理条例》管理的乡村医生,都有自己执业注册范围,超过范围行医出了事,肯定会被有关部门查处。

现在的处罚大家也知道,首先是罚款,而且金额都比较大,村医挣钱都不容易,还是小心点好;其次是停业整顿,严重甚至会吊销执照,所以大家还是小心为妙。

二是超过自己诊疗能力的病人不要看!

有一些村医朋友,或是碍于病人反复请求、或是对病人病情估计不准、或是对自己救治能力过于自信,把一些超过卫生室诊疗能力的病号留下来。

这种情况不出事是你好、病人好、家属也没事,一旦出现问题,各种麻烦会让你痛不欲生的!

所以还是建议,村医遇到这种病人马上转诊!大家从事这一行,也知道风险很大的。

三是不要干涉病人的自主就医权。

你可以提供转诊建议,但是千万让病人及家属自主决策!病人最终决定到哪家医院,由病人及家属决定。但是这里一定要避免因为人情关系,把病人留在自己的卫生室。

说一千道一万,该看的病人可以看,该转的病人一定要转!

作者:呼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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