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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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婉
自2009年以来,“医药分开”一直是医改的核心内容之一。近年来,为了探索“医药分开”的有效途径,各地陆续推出了“药房托管”、门诊药房剥离、取消门诊药房等改革探索。然而,“医药分开”推行了二十余年,始终不及预期。
昨日(10月12日),四川省发改委官网刊登了《南充市西充县人民政府纠正药房托管和药品配送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一文,称西充县在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和药品配送因涉嫌垄断被叫停和整改。
今日(11月26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11月26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长达3000字的文件中,有一句不足40字的话,一经发布旋即在业内引发大量关注——坚持公立医院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
存在近20年的药房托管终于被国家叫停。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虽然只有短短26个字,但其引发的关注远超过《意见》中提出的众多举措,也让“药房托管”再次成为热词。
药房托管,立即停止!江苏所有公立医院,立即停止药房托管日前,江苏省卫健委和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全面停止公立医疗机构药房托管的通知(苏卫医政〔2019〕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 江苏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企业托管药房或与企业开展类似业务合作 。 已经托管、变相托管的,立即停止!实际上,关于叫停公立医疗机构的药房托管, 2018年11月26日国家卫健委、中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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