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将4类职业病相关医师资格统一整合为“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资格”
2016-01-24 MedSci MedSci原创
2016年1月22日,国务院官方网站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同时建议取消1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决定》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
2016年1月22日,国务院官方网站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同时建议取消1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是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任务之一。2014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分四批取消了211项职业资格,本次再取消61项,至此,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达到272项,占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44%,完成本届政府确定的减少1/3的任务。这标志着职业资格集中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初步实现了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基本取消,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未经批准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基本取消。
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43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38项,涉及公路水运工程、民航、考古、物流与采购、石油化工等多个专业领域;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18项,均为水平评价类,涉及服务、影视、林业等领域。
四类医师资格整合为一,取消四类与医疗健康相关的专业资质
《决定》附有《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1项,该目录包括了“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3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类38项)”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18项,均为水平评价类)”两大项。
本次《决定》将“尘肺诊断医师资格、职业中毒诊断医师资格、物理因素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全国职业性放射病诊断医师资格”4项医师资格整合为“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资格”;同时还取消了“化学品毒性鉴定专家、职业卫生专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人员、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编制资格”4项与医疗健康相关的专业资格。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1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3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38项)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18项,均为水平评价类)
备注:本文整合自国务院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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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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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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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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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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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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