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输液,被立案查处!

2017-06-14 陈晓 钦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近日,广西钦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钦州港区水井坑邓某某卫生室未具备静脉输液条件,违法为患者进行静脉输液,钦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行政执法人员对该村卫生室进行立案查处。

近日,广西钦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钦州港区水井坑邓某某卫生室未具备静脉输液条件,违法为患者进行静脉输液,钦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行政执法人员对该村卫生室进行立案查处。



图片来源:钦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村卫生室内有两名男性患者正在接受静脉输液,注射室内存放有葡萄糖注射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等输液用的药品、器械,现场查见38名患者静脉用药处方。经调查核实,该村卫生室在未配备有注册医师、护士和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就开展静脉输液业务,执法人员现场向邓某某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该违法行为。目前,钦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正对这起案件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村卫生室到底需要符合哪些规定才可以安心输液?关于这一点,国家在2014年《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就出台过关于村卫生室输液的相关规定。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  村卫生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提供静脉给药服务:

(一)具备独立的静脉给药观察室及观察床;

(二)配备常用的抢救药品、设备及供氧设施;

(三)具备静脉药品配置的条件;

(四)开展静脉给药服务的村卫生室人员应当具备预防和处理输液反应的救护措施和急救能力;

(五)开展抗菌药物静脉给药业务的,应当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规定。

但随着限抗令的不断推行,各地对静脉输液的限制是越来越严,如此案的发生地广西,对静脉输液的规定就比国家版的要严格很多。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医疗机构未配备注册医师、护士和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没有相应急救药品器材的,不得开展静脉用药业务。”

对比国家版的规定,广西还要求村卫生室需配备注册医师、护士和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这对于目前的村卫生室来说是很难实现的,足见限制严格的程度。

因此,广大村医对于静脉输液一定要慎之又慎,可能一不小心就触犯了当地的相关规定,所以建议大家打算开展静脉输液业务时要尽量到当地卫生部门备案,确保万无一失。

作者:陈晓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梅斯医学”或“来源: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评论区 (5)
#插入话题
  1. 2017-06-14 136****3321

    静脉输液存在安全隐患

    0

  2. 2017-06-14 flysky120

    慢慢来吧,全国

    0

  3. 2017-06-14 虈亣靌

    医护人员都应该值得关注,中国情况尤其严重

    0

相关资讯

荒谬!医院承诺“一针不见血”赔30元

导读:“护士打针一次没扎上,患者或家属凡到行政二楼投诉办公室反映者,一次性赔偿患者30元。”小编今天刷微博时看到一则消息,实在是奇葩——如上图,院方郑重承诺:护士打针一次没扎上,患者或家属凡到行政二楼投诉办公室反映者,一次性赔偿患者30元。落款时间是2016年7月11日。没有一针见血就赔钱?这也太荒谬了吧,虽然一针见血是每个护士梦寐以求的,但能否一针见血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好吧?除了熟练度和经验,也

JAMA:如何确定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病人是否能进行静脉输液?

液体超负荷的发生作为一个过于激进的液体复苏后果,可能会影响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危重患者的预后。因此,在最初的液体复苏后,重要的是要确定哪些患者将受益于进一步的液体管理。

静脉输液穿刺**手背?错!

临床上,你会如何选择输液穿刺部位呢?

贵州完成首例儿童静脉输液港植入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日前为一名患儿植入了静脉输液港,解决了长期输液太痛苦的问题。据悉,这是贵州省首例儿童静脉输液港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