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临床试验造假入刑!《司法解释》已获两高原则通过
2017-04-11 佚名 临床研究大汇
最高法审委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据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7年4月10日,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据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据造假行为严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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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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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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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成本太低才是屡禁不止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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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希望能有效果,改变目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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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很好,值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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