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主管部门如何正确处理涉及乡村医生的投诉与纠纷问题

2019-08-09 徐毓才 健康界

导语进入7月份以来,乡村医生集体辞职接二连三地发生。听说最高层做了批示,国家卫健委开了会,表了态,明确要查清事实,积极整改。在领导调研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也将村医辞职作为重要内容。众多官媒也积极跟进。然而,治病必求其本。要解决乡村医生集体辞职问题,首先必须找到辞职的根本原因,除了及时足额兑付被“延迟”拨付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款之外,恐怕还需要着力解决乡村医生身份、养老和

导语

进入7月份以来,乡村医生集体辞职接二连三地发生。

听说最高层做了批示,国家卫健委开了会,表了态,明确要查清事实,积极整改。在领导调研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也将村医辞职作为重要内容。众多官媒也积极跟进。

然而,治病必求其本。要解决乡村医生集体辞职问题,首先必须找到辞职的根本原因,除了及时足额兑付被“延迟”拨付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款之外,恐怕还需要着力解决乡村医生身份、养老和职业发展前途三大根本问题。

而今天老徐想和大家聊一聊另外一个问题:基层有关主管部门如何正确处理涉及乡村医生的投诉与纠纷问题。

因为这件事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乡村医生今后如何去为人民群众做健康服务,遇到某些特殊病人到底是看还是不看。

一名村医给86岁的村民看了一年病,收了1千多,最终被责令全额退了?!这下村医还咋干?

怪事

事情是怎么一回事呢?

据安徽省安庆市卫计委的网站消息:

2018年3月7日,市卫计委副主任祁雷走进“1584政风行风热线”阳光直播室,在线接听了5位听众电话,其中有一位就是怀宁县刘先生反映村卫生室收费操作不规范的问题。

下线后,怀宁县卫计委立即与反映人取得联系。

刘先生系洪铺镇三岭村人,其母亲在三岭村卫生室看病时花费1000多元,村卫生室未出具发票。怀宁县卫计委立即责令洪铺镇中心卫生院安排人员进行调查了解。

经查,刘先生母亲2017年2月1日至12月3日在洪铺镇三岭村卫生室看病11次(其中输液9次,口服药2次),共花费医药费1249元。因刘先生母亲年龄较大(86岁),每次看病时均忘记带身份证,不能现场新农合门诊统筹报销,所以村医刘同太未将相关就诊信息录入系统,且未打印发票,只是书面记帐。

针对这个情况,怀宁县卫计委责令村医刘同太将收取的1249元医药费全额退还给刘先生母亲。

并责令洪铺镇中心卫生院立即安排人员对三岭村卫生室药品采购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平台外私采药品,一律予以封存,并根据《怀宁县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销售考核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要求洪铺镇中心卫生院以此为鉴,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对村卫生室的监管力度,规范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销售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以上处理意见已反馈至刘先生,刘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投诉者刘先生满意了,而围观的村医想不通了

从投诉反映事实核查看,刘先生的母亲确实在村卫生室看了病,花费情况也是清楚的。

投诉反映“村卫生室未出具发票”也是事实,但未能出具发票的原因是“因刘先生母亲年龄较大(86岁),每次看病时均忘记带身份证,不能现场新农合门诊统筹报销,所以村医刘同太未将相关就诊信息录入系统,且未打印发票,只是书面记帐。”

可见“罪责”并不在于村医,而让人不能理解的是最后村医被责令退还合法收取的全部1249元医药费给刘先生母亲。

村医想不通,感觉有点儿不可思议:我合理合法收取的医药费,你不能提供新农合报销资料手续,不能及时报销,无法出具发票是完全正常的。怎么现在卫生行政部门还责令我全额退费?岂有此理。

这件事反映了有关部门在处理一些涉及村医和基层的问题时,存在方法方式简单的问题

乡村医生处于社会最底层,没有话语权和应有的社会地位,也缺乏应有的被尊重和关爱,在很多涉及他们的事情上基本上都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按理说,这件事的核心是群众应该享受新农合报销,而由于患者不能提供“身份证”,不能实施现场报销,村医也就无法及时将就诊报销信息录入系统,导致群众没有享受政策,这完全合乎常理,也不存在违规。

按理说,行政部门接到此类投诉,应该给投诉者多做解释,应该核实是否真正实施了治疗用药,如果医疗服务是真实的,应该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按照政策给患者予以补报,不能报销的由患者自付。

当然,如果村医有违规行为,应该依法依规对村医的行为作出恰当适度的处理,但不能简单退还全部医药费用。

最近,媒体上还有件事比较热

山西省卫健委针对文水县人民医院因为老人病危求救,医生却忙拍集体照一事作出在全省集中开展一个月的医德医风教育整顿活动,提出六条要求,其中鼓励采取“随手拍、及时拍”等举报投诉方式,对医疗服务行为实施监督。

尽管这件事和村医这件事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但实际上反映了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基层管理部门如何恰当妥善处理事关普通人民群众利益的社会问题,既不能出现媒体恐惧症,也不能矫枉过正,把最缺乏话语权的社会底层老百姓不当人看,说小一点是能力不足,明哲保身,说大一点是忘记了初心和使命。

试想,如果简单地责令村医全额退费,今后村医还会给这样的没携带身份证的留守老人看病吗?

而如此下去,老百姓还会有好的就医感受吗?村医作为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还能做得下去吗?肯定不会。

村医也只能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作者:徐毓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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