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年内取消三级医院门诊输液
2017-05-10 佚名 健康报
近日,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出台《辽宁省2017年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提出年底前取消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儿科医院或儿科门诊除外)门诊静脉输液,急诊和日间手术患者在严格掌握适应证的情况下可采取静脉输液治疗。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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