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将按月监测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落实情况
2019-03-05 刘楚 澎湃新闻
为落实第一批国家组织“4+7”药品集中采购,国家医保局于2019年2月28日下发最新配套指导意见,要求北京、上海、厦门等“4+7”城市所在的医保局,在医保基金预算中明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药品专项采购预算;对于第一批中标的25种品种的非中标企业药品,要求医保支付价按梯度降价,且要求在2020或2021年前与中标价趋于一致;各试点地区医保部门对公立医疗按照“按月监测、年度考核”的方式监
作者:刘楚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梅斯医学”或“来源: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药品集中采购#
54
#试点#
64
#医保局#
53
#集中采购#
58
#国家医保局#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