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苯丙酮尿症治疗纳入医保
2017-05-22 佚名 健康报
近日,陕西省卫生计生委、人社厅、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儿童苯丙酮尿症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从6月1日起,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含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的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近日,陕西省卫生计生委、人社厅、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儿童苯丙酮尿症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从6月1日起,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含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的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根据《通知》,参加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苯丙酮尿症(含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患儿可享受此项政策,保障范围为苯丙酮尿症治疗性食品(不含或含低苯丙氨酸成分的米、面、奶粉、蛋白粉等)、专用药品(盐酸沙丙蝶呤、L-多巴、5-羟色胺等)以及相关门诊检查费用。保障比例为70%,最高限额为每年2万元。
苯丙酮尿症是一种遗传代谢病,早期诊断及早期干预治疗是防治苯丙酮尿症患儿出现严重智力障碍、精神和运动系统发育迟缓的有效措施。患有苯丙酮尿症的孩子必须食用不含或含低苯丙氨酸成分的食品及服用专用药品,这笔额外的开支给患儿家庭带来了不小的经济压力。陕西省属于苯丙酮尿症的高发地区,发病率达到1/700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0000)。该病属于极少数能够治疗的遗传病,早期发现就能治疗,因此专家鼓励对新生儿进行该病筛查。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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