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没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医生该怎么办?
2016-10-14 张娟(整理) 健康界
摘要:云南医生代家属签字连夜救患儿引关注,在医疗过程中,如果没有患者家属签字或家属不愿签字,医生该怎么办?10月12日,据云南网报道,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儿科NICU监护室接受治疗的早产儿小宣(化名),患了罕见的新生儿化脓性阑尾炎,生命危在旦夕,须连夜进行手术,可他的家属远在宣威,无法签字,医生通过电话征得家属同意并录音后,毅然决定代替家属签字。该事件被@昆明城事 在微博上转发,引发网友热议。多数
摘要:云南医生代家属签字连夜救患儿引关注,在医疗过程中,如果没有患者家属签字或家属不愿签字,医生该怎么办?
网友C:想起节目“我是演说家”里的医生,他说没有医生不希望自己病人康复,很感动,也希望法律和政府能多给医生一点保障。
2003年8月,刘某因急性会厌炎喉头阻塞、呼吸困,就诊北京某医院,医生以无家属签字为由,拒绝实施手术,家属赶至医院签字后,手术延误造成患者长期植物状态。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各项费用人民币150万元。
2007年,22岁的孕妇李丽云因男友肖志军拒绝在剖腹产手术单上签字,医生未进行手术,导致孕妇死亡,事后李丽云父母将该医院起诉至法院。
这一案件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直接促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起草与制定。其中第五十六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针对这一规定,上海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卢意光表示,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也就是说,在紧急的情况下,医生是不需要取得家属的签字就可以做相应的处置的。如果医院未手术,反而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新规定并不包括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明确表示拒绝采取医疗措施的情况。
在医疗问题备受关注、医患关系稍显紧张的今天,如何依法、依规处理纠纷,在矛盾激化之前公正地化解,成为医患双方共同关注的问题,其中知情同意书是一个重要的证据。然而,做手术前要签知情同意书,患者觉得医务人员是在“推脱责任”,医生觉得是提供保护的“救命稻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上述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市安贞医院门诊部主任、医务处医调办主任张咸峰解释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不支持“免责协议”,知情同意书不是也不可能达到“免责”的效果。知情同意书在某种程度上是医务人员征求患者及亲属的同意,采取手术等行为的“资格申请”。也就是说,知情同意书并不是“签了就没责任”,而是“不签就不允许医务人员采取手术等行为”。
既然这些事情在医院屡见不鲜,多数医院早已建立规范化的处理流程。根据丁香园的一项调查显示,77%的医院是由医务处或医院总值班来处理,13%的医院是由医院院长来处理,1%的医院是由主管医生代签 。
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门诊办主任陈德雄称,“过去,我们也遇到了类似病例:一名‘三无’孕妇在深夜被派出所工作人员送到该院,由于其情况危急,医院在医务科工作人员、行政总值、护士和医生四方签字后,给患者进行了手术,保住了她的生命。”
在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挽生命于狂澜,救患者于危难,遇到紧急病例,虽然救人是首要原则,一切以生命至上,但是也要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作为医生,你遇到过没有家属签知情同意书,病人又不得不立刻手术的情况吗?
本文综编自新浪微博、云南网、健客网社区、丁香园、楚天都市报、检察日报、法制网、39健康网等媒体报道。
作者:张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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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留言
#知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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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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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下一秒家属会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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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字确实也不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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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政府和社会对医疗多点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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